一、宁波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
宁波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是宁波市政府设立的官方平台,旨在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的信息公开、监管和服务。
一、信息公开与透明度宁波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作为官方平台,首要任务是确保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网站会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告、招标文件、中标结果等,让参与交易的各方能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做出合理决策。同时,通过网站公开交易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交易的透明度。
二、监管与服务除了信息公开,宁波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还承担着监管和服务的职责。网站会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全程监管,确保交易活动的合法合规。同时,网站还提供交易咨询、投诉处理等服务,为参与交易的各方提供便利。
三、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宁波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有效推动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这不仅提高了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还促进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综上所述:宁波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作为宁波市政府设立的官方平台,在信息公开、监管和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该网站,可以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公正、公平和透明,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二、宁波市评标专家报酬管理规定?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支付规定 为规范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维护评标专家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发改法规〔2014〕645号)、《宁波市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规定》(甬政发〔2010〕26号)等省市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支付作出如下规定。
一、从浙江省、宁波市综合性评标专家库选聘的浙江省内评标专家的劳务报酬,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本规定的相关标准予以支付。
二、评标专家的劳务报酬原则上由招标人负责支付。招标人和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专家劳务报酬另有约定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按照本规定的支付标准单独列支。
三、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如实填写《宁波市评标专家劳务报酬发放登记表》,由评标专家签字后统一发放评标专家劳务报酬,并复送一份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评标专家劳务报酬包括评审费、交通费、误工费三部分组成。 需要安排食宿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安排好评标专家的食宿,或者按照每人每天430元的标准发放食宿补贴。
五、评审费按照评标专家的实际评标时间计算。评标时间为评标通知规定的评标开始时间起,至评标报告完成时间止。 (一)评审费以100-200元/小时作为支付标准,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二)专家已报到,项目开标后即宣布流标,按每人每次100元标准发放。 (三)专家已报到,项目因故延期评标的,按每人每次100元标准发放。 (四)专家已报到,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按每人每次100元标准发放。 (五)同一项目由原评标委员会复评的,按每人每次200元标准发放。 六、交通费按以下标准发放: 专家地域交通费标准 海曙、江东、江北、镇海、鄞州、北仑100元/次 余姚、慈溪、奉化、宁海、象山200元/次 杭州、金华、嘉兴、台州、绍兴、舟山300元/次 衢州、湖州、丽水、温州400元/次 七、误工费按以下标准发放: 专家地域误工费标准 海曙、江东、江北、镇海、鄞州、北仑100元/次 余姚、慈溪、奉化、宁海、象山200元/次 绍兴、舟山、台州、嘉兴、杭州、温州、金华、衢州、湖州、丽水300元/次 八、评标专家地域一般按照专家工作单位所在地确定,已经退休的专家可按照身份证上户籍所在地等有效证明确定。 九、特殊项目需要聘用省外评标专家的,评标劳务报酬由招标人参照本规定的标准,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十、县(市)区从浙江省、宁波市综合性评标专家库选聘评标专家的劳务报酬发放标准,按照各地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十
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按规定支付评标劳务报酬的,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责令限期改正。 十
二、本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实施,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多地建筑工地现场评标工作暂停
【导语】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近日全国多地发布了关于开评标相关工作调整的通知。截至2021年1月27日10时,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9个,疫情中风险地区76个(除港澳台外),局部聚集性疫情形势严峻,防疫期间多地现场评标工作暂停!1.河北省发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延期开展的公告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经研究决定,2021年1月6日至1月8日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项目暂时延期,请各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做好项目的善后处理工作。同时,暂停受理新进场交易项目2.安庆市发布《关于暂停现场办理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开展“线上办公”的公告》2020年2月1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严防疫情扩散,阻断交叉感染,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暂停现场办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业务,恢复现场办理时间待疫情稳控后另行通知。暂停期间,需办理相关业务的,可通过线上办理的方式进行,确需到现场办理的,请提前预约,并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防疫检测
3.杭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开评标活动的通知》2021年1月18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开评标活动的通知》,为减少人员集聚风险,不组织场内集中开标,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将“线上投标”、“不见面开标”作为保障招投标活动的主要方式。为减少人员集聚风险,不组织场内集中开标:(1)取消投标人业绩原件核查,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即可。(2)取消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核验环节。(3)投标文件的拆封、唱标等事宜,均由招标人(招标代理)负责完成。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集聚,各投标人限1名人员进入交易中心递交标书
4.宁波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活动的通知》2021年1月25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活动的通知》,本通知自即日起施行。原则上实行投标文件“即交即走”,并将“线上投标”、“不见面开标”作为保障招投标活动的主要方式,凡能通过网上完成的项目,一律实行在线办理。为减少人员集聚风险,不组织规模在50人以上场内集中开标。每个项目,原则上投标人不得超过1人到达开标现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超过3人到达开标现场
5.吉林省发布《关于开评标相关工作调整的公告》2021年1月12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评标相关工作调整的公告》,调整自2021年1月13日开始执行。调整期间采取网上直播形式进行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采购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代表(如有)、社会监督员(如有)。投标人在网上同步收看开标直播,直至开标结束。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项目报价地点调整至投标文件收取专区北侧。其他交易主体通过吉林省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