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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闲聊片话
事件介绍:
近日,绍兴嵊州警方捣毁了一个利用网络平台介绍卖淫的跨省组织卖淫的团伙,共抓获涉案人员312人,查证涉案非法获利1200余万元。
这一团伙组织非常的庞大,其中涉及到浙江省杭州、绍兴、金华等6个地区20个县市。
犯罪嫌疑人非常狡猾,他们通过网上联系客户,在微信上成交,然后由车手将失足女性送到指定的交易位置,上门提供卖淫服务,同时负责保护、望风。
这些位置通常是酒店,出租房,公寓,甚至还有汽车上的。
他们的作案手段非常隐蔽,常人一般难以发现。
在整个区域中,他们汲客的流动性非常大,揽客的范围也非常广。
团伙的人员分工非常的明确,通常他们会由一个组织者带领1~2名失足女性与不同的嫖客进行交易,获得利益。
这个组织者通常是揽客的联络人和用车接送失足女性的人员。
据了解,
这些组织者和失足女性通常由贵州兴仁县籍人员组成,他们采取各自抱团成组的方式,来招揽客人获利,然后将收益和失足女五五分成。
更为好笑的是,其中有一名涉案男性自称,他今年29岁,自己的女朋友18岁,我们俩一起合伙招嫖卖淫,分得利益。
从这个交易的微信上可以看到,嫖客与联系人之间的对话,“嫖客问女孩体重,我还要一个”。
从这些字眼里就可以看出这就是明晃晃的交易。
涉案人员被抓后,向公安部门交代:
他们通常会选择在微信上谈好价钱,他们不敢通过一些小众的软件谈价钱,怕会被封号。
通常交易的价格,在当地是300元到500元,但到浙江这边,一般价钱会比较高,在500到800元不等。
在微信上联系后,车手就会将失足女性带到指定的场所,酒店、公寓、出租房,甚至是还有车上的。
如果嫖客对失足女性满意的话,就会直接完成一次性交易,然后结账,失足女得一半钱,组织者的一半钱。
如果嫖客对施主你不满意的话,车手就会和其他的车手沟通,更换失足女,直到满意为止。
这些小团伙通常会相互合作,相互介绍,共同牟利,形成了固定的组织、介绍卖淫模式。
据警方反映:
他们这个团伙从2022年就开始了,从东阳逐渐向周边县市发展,形成一个介绍卖淫,上门服务的团伙。
他们通常是贵州那边贫困山区的人,通过老乡带老乡的方式,慢慢的就变的人数越来越多,后来通过首要的犯罪嫌疑人组织,便形成了一个卖淫产业链。
在涉案人员中,有41名是卖淫女,其中7名是未成年女性,最小的仅有14岁。
这些女孩中,有的是被团伙成员骗进来的,其中,不少组织人员还会带着自己的女朋友参与,有的甚至是被男朋友拉下水的。
为了获取更大利益,该团伙选择流窜作案,在本地卖淫的价格是每次300到400元,而在绍兴等地则可以达到500到800元。
所以他们都争相的往浙江这边地方赶来。
抓捕行动:
不得不说,绍兴警方办事还是非常的细心,严谨的,他们通过不断的拉网排查,终于锁定了整个犯罪团伙的行踪。
分三次抓捕,在抓捕行动中,他们了解到这些涉案人员早上八、九点钟都在睡觉,便开始撒网抓捕。
成功采取强制措施55人,抓获卖淫女41人,其中未成年女性7人,抓获嫖客216人,现场扣押涉案车辆11辆,手机100余部。
其中本案为首的两名犯罪嫌疑人黄某、邹某因涉嫌组织卖淫罪已被移送检察院起诉。
网友评论:
这也太乱了吧!这些涉案人员简直是心中无法,是该好好的整顿一下,黄赌毒一直是国家重点查处的对象!
这些山区的女性没有受过什么文化,然后日子过得也太苦,可是她们有手有脚的,进厂做一些流水线,一个月也能够赚个四五千,这钱来的干干净净的不好吗?
这真是荒唐,自己的女朋友,他都会允许她去干这个事情,想钱也想疯了,这绿帽子戴得是明晃晃的呀!
写到最后:
卖淫嫖娼在中国属于违法行为,组织者可能会因涉嫌组织卖淫罪、介绍卖淫罪等罪名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如果涉及到嫖娼嫖资来源不明、有组织性的情况,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同时,卖淫嫖娼也会对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风气造成负面影响。
其中,不乏有很多人就因为嫖娼而惹到一些性病甚至是艾滋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