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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居民用电要涨价?多地辟谣!广东揭西回应“电费从3毛涨到6毛8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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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2 18:34·每日经济新闻

据大象新闻,近日,一则有关居民电价调整的消息,引发不少网友关注。该消息称,6月1日起,取消谷峰计价,改成分段计价,而且电费涨价了。

发布该消息的网友IP地址为湖北,其发文称,电费涨价了,电价调整从2024年6月1日起,取消谷峰计划,改成分段计价。分段计价共分为五个时段,早上8点—12点,(电价为每千瓦时)1.08元;12点—17点,(电价为每千瓦时)0.68元,17点—21点,(电价为每千瓦时)1.08元,21点—0点,(电价为每千瓦时)0.68元,0点—早上8点,(电价为每千瓦时)0.31元,甚至称“还有20天的缓冲期。”

对于这一消息,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并未收到相关通知,目前湖北居民用电收费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每年用电量为0千瓦时至2160千瓦时,电价为每千瓦时0.558元;第二档每年用电量2161千瓦时至4800千瓦时,电价每千瓦时0.608元;第三档每年用电量4800千瓦时及以上,电价每千瓦时0.858元。

搜索发现,此前,四川、江苏等地也有所谓“居民用电要取消谷峰计价,改成分段计价”的相关消息传出,均被官方进行了辟谣。对此,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热线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用户,不信谣,不传谣,电价要以官方为准。

据东方网,近日,一段“上海6月1日起取消谷峰计价,改成分段计价”的电费涨价内容在社交媒体平台传播。国家电网95598服务热线回应,上海市电力公司近期没有收到政府部门对于电价调整的相关通知,“上海居民电价没有涨价或者变动,还是和之前一样。”

根据相关规定,民用电价、水价事关社会公众利益与民生保障,公用事业费调价前会提前公示。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的《关于本市电价政策信息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显示,制定和调整本市电力用户销售电价等有关电价政策信息,将至少提前一个电费账单周期(一般为一个月),通过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对社会公布。

另据极目新闻,进入5月份,黄石多个小区群内一些业主纷纷转载着一则“提示”,从6月1日开始,居民电价将取消谷峰计价,改成分段计价,电费涨价了。读者易先生发给记者的“提示”上写着,电价调整了,从6月1日开始,居民电价将取消谷峰计价,改成分段计价,电费涨价了。该“提示”显示,每日8点至12点,每度电价为1.08元;12点至17点,每度电价为0.68元,17点至21点,每度电价又恢复到1.08元;21点至0点,每度电价又回到0.68元;0点至8点,是每天电价最低的时段,每度电价为0.31元。该“提示”还贴心地提醒:“节省用电告诉用家和邻居,啥时候用电一目了然,请自己把握掌控用电。”

“我们根本没有接到这样的通知,这肯定是谣言。”国网黄石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黄石“一户一表”居民用电实行的是年度阶梯电价,第一档,每户不超过2160度的用电量,执行基础电价,每度为0.558元;第二档,超过2160度但不超过4800度的用电量,电价每度加价0.05元,即每度0.608元;第三档,超过4800度的用电量,电价每度加价0.30元,即每度0.858元。

此外,在广东揭阳,据“揭西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推进解决近区优惠用电和棉湖跨区供电等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11日发布通报称,近日,网上有视频反映“村民称电费从3毛涨到6毛8交不起”的问题,该县立即组织开展调查。

经初步调查,用户反映的河婆街道后埔村为供电体制未理顺区域,该区域原存在安全隐患突出、供电质量差、供电秩序混乱等问题。为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提高供电可靠性,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县发改局、河婆街道及揭西供电局等单位全力推进供电体制改革,开展电网改造并由供电部门实现抄表到户、同网同价。

据中国城市报,仅2023年,就有北京、山东、湖北、辽宁、宁夏、新疆、甘肃、福建、河北、云南、青海等11个省份出台了关于分时电价的新政策。其中山东推出《关于进一步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及福建省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推动输配电价改革、拉大峰谷价差。湖北则推出《关于做好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调整工商业电价至“午时谷电”模式倒逼用户侧增加光伏配储。

“可以说2023年以来,各省份分时电价相关政策百花齐放,但从整体趋势上来看,主要呈现出拉大峰谷价差和‘两充两放’地区渗透率提高上。”长期从事新能源投资的卢先生说。

近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和季节性尖峰电价作了调整。新政策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将目前执行的7月、8月两个月峰谷时间段扩大到7、8、9、1、12五个月。

浙商证券在研报中指出:

第一,公用事业和高铁票价上涨目前正处于初期,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发展模式,公用事业类企业后续可能逐步向市场化方向过渡,价格可能也会持续上涨;

第二,以公用事业为代表的红利类股票可能迎来估值系统性提升,由于该类行业整体价格弹性较小,消费量受提价影响可能相对较小,价格上涨逻辑或将成为红利资产超越“高股息”以外的新支撑;

第三,前期CPI同比低位徘徊,叠加公用事业和高铁票价对CPI同比拉动有限情况下,基于惯性思维,市场通胀预期可能持续偏低,但本轮涨价周期开启后,通胀预期或将得到提升,利率下行想象空间收窄。

编辑|王月龙 盖源源

校对|段炼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大象新闻、东方网、极目新闻、揭西发布、中国城市报、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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