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引进落户——上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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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注册一家人力资源公司?注册公司条件有哪些?
前两天有客户问我:说准备注册一个中介公司需要哪些材料,然后小编整理了一下,以下为您详尽介绍
一、注册人力资源公司条件:
1、应当是独立机构,专门从事职业中介等职业介绍类业务。
2、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应有3年以上劳动人事工作经历,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专业资格。
3、开展职业介绍业务活动的场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办公及经营场所的房屋应是商业用房;
(2)办公及经营场所的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
(3)办公及经营场所如是租赁的,租赁合同期在一年以上。
4、取得营利性职业介绍许可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或者非公司法人应当有5名以上的职业介绍经纪人;
(2)合伙企业应当有2名以上的职业介绍经纪人;
(3)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有1名以上的职业介绍经纪人。
5、有健全可行的工作规范。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注册人力资源公司程序:
1、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市属单位举办的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设立可以向市劳动保障局提出申请,经市劳动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发给《上海市职业介绍许可证》。
2、区(县)属单位举办的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设立可以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局递交书面申请,经区(县)劳动保障局审批同意,发给《上海市职业介绍许可证》并报市劳动保障局备案。
3、营业性职业介绍机构的设立可以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局提出申请。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许可管理实行告知承诺。区(县)劳动保障局对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书面申请初审后,向申请人发给《营利性职业介绍许可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申请人接受《告知书》的,应当在《申请人承诺书》上签章后提交区(县)劳动保障局。
4、拟设立职业介绍分支机构的,应按(一)至(三)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5、职业介绍机构需变更有关项目的,应按(一)至(三)项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三、注册人力资源公司期限:区(县)劳动保障局在收到申请人签署的《申请人承诺书》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同意的,发给《职业介绍许可证》并报市劳动保障局备案。区(县)劳动保障局应在60天内对已发给《职业介绍许可证》的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就《告知书》的各项内容进行核实和检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经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许可资格并告知工商管理部门,同时在媒体上进行公告。对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市或区(县)属单位举办的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市或区(县)劳动保障局受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作出核准与否的决定。
四、注册人力资源公司材料:
1、申请书;
2、办公及经营场所的房屋性质及面积证明,租赁房屋附租赁合同;
3、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
4、工作人员文化程度,学历证明;
5、机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学历证明及3年以上劳动人事工作经历证明;
6、机构管理章程和制度;
7、开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还须提供《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申请人承诺书》及经纪人执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
二、人力资源公司注册条件
人力资源公司注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注册资本:根据当地政策规定,需要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以支持公司的正常运营。
2.资格要求:通常要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具备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或相关专业背景。
3.地址和场所:需要提供合法的办公场所,并符合相关规定,例如符合消防、环保等要求。
4.相关许可证书:根据地区不同,可能需要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5.法律合规:公司的经营行为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劳动法、税法等。
6.公司名称:注册的公司名称需要符合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且应与公司经营范围相符。
7.其他条件:根据当地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满足其他相关条件,例如员工数量要求、业务范围等。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人力资源公司注册的条件,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注册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确保满足所有法律和监管要求。以上内容是由猪八戒网用心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三、开办人力资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人力资源公司注册条件:
1、应当是独立机构,专门从事职业中介等职业介绍类业务;
2、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应有3年以上劳动人事工作经历,并且至少有5名大专以上学历,且取得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专业工作人员;
3、办公或经营场所的房屋应是商业用房且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如果办公或经营场所是租赁的,租赁合同期限应该在一年以上;
4、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以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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