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身份的认定依据以下标准:
1. 中国公民若已获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且在该国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两年内累计居住时间不少于18个月,即可被认定为华侨。
2. 即使中国公民未获得住在国的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连续5年以上的合法居留资格(含5年),且5年内累计居住时间不少于30个月,同样视为华侨。
3.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或在国外因公务工作(如外派劳务人员),在国外的居住不视为定居,因此不具有华侨身份。
为了获得归国华侨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回国定居证明。
2. 国外的长期居留证或护照。
3. 申请人在国内亲属所在街道办事处的证明。
4. 本人撰写的回国定居申请书。
华侨是指在国外定居并保持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他们享有中国公民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中国宪法规定,保护华侨在国外的合法权益是政府的责任。华侨不包括短期出国旅行、访问人员、政府派往国外的工人和技术人员,以及国家派往外国的公务人员和在国外学习的留学生。即使有中国血统并已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人,也不视为华侨。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对“归侨”、“华侨”和“侨眷”的定义有明确解释:
-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 华侨是指在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
- 侨眷是指华侨和归侨在中国的亲属。
此外,为了适应工作需求,国务院侨办等相关部门对相关概念做出具体解释:
- 华侨是指在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具体包括已获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连续居住两年以上,或在未获得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情况下已连续合法居留5年以上。
- 外籍华人是指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以及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
-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包括放弃原住在国居留权并依法回国落户的华侨,或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来中国落户的外籍华人。
- 侨眷是指华侨和归侨在中国的眷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华侨和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亲属。
一般来说是的,但这个需要论情况而定
首先,华侨:是指在国外居住,持有中国国籍的人,一般都可以称为华侨。严谨一些分,在国外,拥有永久居住资格的中国籍人,为华侨。在日本就叫做“永住资格”。也就是说当你有永驻资格证时,你保留中国国籍,算是华侨。
当你没有永住资格证而一直住在日本的话,这不算是华侨,即不包括因公在外工作者等其它职业的人,留学生,对外援建工作人员等。仍享有本国法律保护。
如果取得了外国国籍,那么就变为了华人,不再是中国国籍了,也就不再享有本国法律保护。
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华侨身份根据以下情况认定:
1、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注:“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指取得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后的居留时间)
2、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
3、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不被视为定居,不具备华侨身份。
办理归国华侨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出据回国定居证明;
2、国外长期居留证;
3、护照;
4、申请人在国内亲属街道办证明;
5、本人回国定居申请书。
华侨是指在国外定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华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依法享有中国公民应有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中国宪法明文规定,保护华侨在国外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是中国政府的职责。华侨不包括出国旅行、访问人员,政府派往他国协助建设的工人和技术人员,以及国家派驻外国的公务人员和在国外学习的留学生。对于具有中国血统,但已经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人,也不能视为华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为了适应工作中的需要,国务院侨办等有关部门对上述概念做出了具体解释:
一、华侨
是指旅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一)“旅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二)尚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三)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二、外籍华人
是指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
三、归侨
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一)“回国定居”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
(二)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视为归侨。
四、侨眷
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二条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本法所称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二条 归侨、侨眷的身份,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根据本人申请审核认定。与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亲属申请认定侨眷身份的,应当提供由公证机构出具的扶养证明。
1. 华侨是指在国外定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2. 华侨身份根据以下情况认定:
- 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 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
- 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不被视为定居,不具备华侨身份。
3. 办理归国华侨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 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回国定居证明。
- 国外长期居留证。
- 护照。
- 申请人在国内亲属街道办证明。
- 本人回国定居申请书。
4. 华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依法享有中国公民应有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 华侨不包括出国旅行、访问人员,政府派往他国协助建设的工人和技术人员,以及国家派驻外国的公务人员和在国外学习的留学生。
6. 对于具有中国血统,但已经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人,也不能视为华侨。
7. 国务院侨办等有关部门对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概念做出了具体解释:
- 华侨是指旅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 外籍华人是指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
- 归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