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之L1工作签证的条件
A.美国移民条件——母公司条件:
1、中国公司成立至少三年以上;
2、中国公司注册资金没有硬性要求,但公司近二年的营业额每年至少在一千五百万人民币以上;
3、中国公司拥有一定经营规模,正式雇工人数不少于50人;
4、中国公司拥有足够运作资金,有能力设立和支持在美国分支机构的正常运作;
B.美国移民条件——跨国公司的受益人条件:
派遣人员(受益人)必须在申请签证之前的三年中,在中国公司担任一年以上部门经理
C.美国分公司的所需条件:
美国分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少于25万美金;
中国母公司对美国公司拥有50%以上股份或者股东拥有50%以上的股份;
受益人的公司对美国分公司具有有效的控制权;
签证分为两个类别,a.L-1A签发给经理或总裁(此种签证比较普遍,所以以此签证为例讲解)b.L-1B签发给总工程师丶市场总监丶会计师等专业人才;
L-1A签证的期限一般为首次申请获批一年,然后可以延期,每次延期为一至两年,总共不能超过七年;
在七年里面,L-1A的受益人可以有资格申请绿卡,而且此绿卡的申请没有排期,一旦得到批准,就可以和受益人的家属一起,全家拿到永久绿卡;
受益人以及其配偶及21岁以下子女,在七年里面,可申请L-2签证,孩子可以在美国上公立学校,配偶也可以工作,可以申请合法工作证。
扩展阅读:美国投资移民和技术移民的流程
一、美国投资移民流程
1.准备全套申请文件,交由美国律师审核。
2.汇出投资款至监管账户。
申请人先递交移民申请(I-526),在获得美国移民局的审核通过前,投资人的资金都存放在监督银行,资金安全度较高。若(I-526)未通过,投资资金将全部退回。
3.向美国移民局递交全套申请文件。
只要申请人申请的项目得到移民局的认可,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通常都能通过,申请周期大约4至6个月以内不等。
4.等待美国移民局审核获批。
美国移民签证申请获批后,收到移民局寄出的文件包,并完成填写。等待美国使馆的通知,前往使馆进行面谈。等待过程一般4至6个月不等。
5.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进行面谈,并领取全家赴美签证。
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美国移民签证处在确定签证面谈日期后,会将面谈通知书及有关面谈信息的文件袋邮寄给申请人。面谈后,美国使馆发给有条件绿卡,拿到绿卡后需在180天内入境美国报到。
6.向移民局提交取消绿卡条件的申请。
拿到有条件绿卡21个月后,向美国移民局提出I-829申请,解除条件限制。
7.申请成为美国公民身份。
获得美国绿卡后5年内,若申请人在美国累计居住满半后,可申请加入美国国籍,获得美国护照。
二、美国技术移民流程
1.对自身的专业技术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如专业特长、研究成果、独到技术、外语水平、年龄等);
2.对申请前往国家的国情和接纳专业技术移民的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和分析(如哪些专业技术人员短缺、哪些科研项目需要引进人才、哪些地区和机构需要补充人员等);
3.通过拟前往国驻华使馆或该国的引进人才部门和移民机关等索取有关专业技术移民的资料表格;
4.准备专业技术移民所需的所有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明、科研成果资料、专业技术职称证件、学业成绩、年龄证明、国籍证明、身体检查证明等)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5.将填写好的表格及相应的证件资料等一并交给有关驻华使馆或移民机关等部门;
6.等待批准,待接到正式书面通知后再前往面试或开始办理申办护照及签证手续。
美国投资移民I-924获批说明项目通过移民局的审批,是符合要求的,但是关于项目的投资前景,却并不能作为保证。
美国投资移民I-924预批准是EB-5项目方或区域中心在招收EB-5移民申请人之前,提前把EB-5项目部分的文件提交到移民局进行审批,并获得移民局的批准。
这些提交移民局审批的文件包括经济报告(即关于就业计算方法和新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额的报告)、商业计划书、第三方的可行性报告、私募备忘录、认购协议、监管协议、有限合伙运作协议等文件。
和没有I-924预批准的项目相比,具有预批准的项目具有明显的优势:
第一,在取得预批准后,当申请人正式提交I-526申请时,移民局一般只需对申请人的个人文件进行审批,而不再对项目文件重新审理,这样就大大节省了审理时间,最快可以4个月获得I-526批准。
第二,获得预批准的项目,也基本不会发生项目被移民局整体拒绝的情况,申请人只要个人文件没有问题,一般都会顺利取得I-526批准。
你好,
二、I-526申请过程
1.选定投资项目,并将投资款汇入项目指定监管银行
在这一阶段,申请人需要在移民机构和移民律师的帮助下,在市面上的众多的EB-5项目中选出一个能够满足申请需要的优质项目。确定好投资项目以后,投资人还需要签署认购协议、托管协议(有托管账户才签)、基金发行备忘录,同时把50或100万美金的投资款汇入到项目指定的监管银行。
2.准备材料并递交美国移民局
在这一阶段,投资人需要准备的申请文件包括:
(1)自我介绍信和物证清单
自我介绍信的功能是向美国移民局介绍自己,描述前期所做的准备工作和投资人自己是如何满足EB-5方案中的要求的。物证清单是用来证明投资人已经满足EB-5方案所有要求的文件。
(2)主申请人和同时移民的亲属的护照复印件
(3)I-526表格
表格是美国移民局提供的,由移民律师填写。表格中包含用来识别投资者身份的基础信息,包括投资人已经做好的准备工作,包括新成立企业的性质、成立时间、投资金额、投资时间等等。
(4)资金来源相关文件
这些文件被用来证明投资人用作投资用途的资金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至于这些文件都包含哪些,大家可以翻阅我们之前的文章,都有详尽的讲过。
(5)资金流向相关文件
这份文件用来证明投资人已经吧资金汇入到项目相关账户中。这些文件一般包括:银行向投资人出具的确认资金已经存入与项目相关账户的信函以及证明此笔资金已在相关账户中存妥的商业企业的银行对账单。
(6)企业运营相关文件
证明投资人所投资资金在公司业务拓展及创造就业岗位方面的使用情况的文件。
(7)申请费材料
申请人需要提供I-526申请费3675美金的汇票原件,要注意的是,汇出50万美金和3675美金申请费的账户必须是主申请人的账户,也可以是联名账户。
(8)商业计划书
商业计划书是I-526所有文件中最为重要的内容。移民局会根据商业计划书来考察投资是否合法,以及投资人对于两年后要达成“创造10个直接或间接就业岗位”的目标是不是有一个完善可实行的计划。
一个详尽的商业计划书至少要包含以下内容:新设企业